2012年6月27日 星期三

退票手續費 ------ 台鐵火車票


退票手續費


(一) 普通票:

1.非對號列車乘車票:免收。

2.無座之對號列車乘車票:免收。

3.已劃座之對號列車乘車票: 不論成人票或孩童票,一律按每張13元計收(去回票去回程均已劃座者每組26元計收,但春節特別運輸期間按每張票價十分之一並不得低於13元計收)。

4.乘車票應在當次車開車前向原發售站申請退票,逾時申請不予受理。但去回票回程聯票價之退還,乘車區間80公里以內者,應於乘車票有效期限內在回程聯起程站辦理退票。

5.乘車中遺失乘車票,經補票後再尋獲原票,申請退票按每張13元計收。但補價票應經(列)車長簽證,並指定於到達站辦理退款。


(二) 團體票:

1.非對號列車團體票:

每人7元,應在當次車開車前向車站申請退票,但調配專用車廂者,應在當次車開車時間二小時以前 向車站申請退票,逾時不予受理。

2.無座之對號列車團體票: 每人7元,應在當次車開車前向車站申請退票,逾時不予受理。

3.已劃座之對號列車團體票:

按每人票價十分之二並不得低於13元計收,並應在指定乘車車次開車時間二小時以前向車站申請退 票,逾時不予受理。

(三) 定期票:

1.通用定期票:每張31元。

(四)颱風天退票:

遇颱風來襲,自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起至解除陸上颱風警報後四小時止,不論列車是否正常行駛或車站是否位於警報發佈區域,已購票旅客辦理退、換票比照列車停駛(即陸上颱風警報發佈視同列車停駛),一律免扣收退票手續費(去回票回程聯按去回票價二分之一計收),並自乘車日起十五日內均可受理退票,不限定乘車當日辦理。

提供處 :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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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我坐火車時,有退票時都會被扣錢滿多ㄉ,好奇怪,不明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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