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9日 星期六

廢鉛蓄電池廢酸液綠色處理技術

  從汽機車中所回收的鉛蓄電池還有多少利用價值?依據環保署的估算,以每年廢鉛蓄電池約5萬公噸回收量計算,每年約可回收4萬公噸的鉛及3千公噸的塑膠,可創造新臺幣14億2千萬元的產值!另剩餘的廢酸液,與破碎過程中清洗塑膠碎片產生的廢水混和,以藥品中和處理後排放至工業區污水處理廠處理,惟中和作用所產生的沉澱污泥量多,且需消耗大量中和藥品進行處理,酸資源未加以利用相當可惜。

        鉛蓄電池使用的範圍很廣,從交通工具、行動電話基地台的不斷電系統、緊急照明設備,到大賣場及工廠中所使用的堆高機等無所不在,需求量也越來越高,環保署指出,目前國內廢鉛蓄電池處理業者,主要回收廢鉛蓄電池中的鉛及塑膠,約占處理量的86%,廢鉛板經過回收處理精煉後,可生產再生鉛錠,製成各類鉛產品。而廢塑膠外殼經破碎處理,再製成塑膠粒後,可用於製造塑膠相關產品,後端的回收處理已貼近「從搖籃到搖籃」的理念。

        為了使鉛蓄電池後端回收處理更貼近前述理念,環保署特別委託研究評估更具環境友善度的廢酸液處理方式,經研究結果建議在中和處理流程前增設擴散透析設備,利用陰離子交換膜,可去除酸液中鉛、鐵等重金屬離子去除率達8成以上,並回收約8成的硫酸,回收的硫酸後續可提供廢水處理業者,應用於廢水處理調整酸鹼值(pH值)。剩下約2成的廢液因硫酸含量低,接續以中和處理程序可減少藥品劑量,亦可減少沉澱污泥達50%。而該設備除需使用泵浦以自來水將廢酸液導入擴散透析設備外,不需要提供額外的能源及添加其他藥劑,可降低廢棄物及廢水產生,並減少能源耗用。此外,經模廠試驗結果,以月處理量300公噸的中型處理廠為例,酸性廢水產生量約70公噸,增設該設備後,可節省中和藥劑及後端污泥處理成本合計約每月11.4萬元,如果導入這樣的處理技術及設備,將兼顧環境面及經濟面的改善,對環境相當友善的綠色處理方法。

        環保署呼籲,廢鉛蓄電池千萬不要任意丟棄,除了將廢鉛蓄電池送交合法的回收處理業回收外,在廢鉛蓄電池貯存、清運的過程,也要注意將廢電池的電極朝上,整齊堆置在不會受廢酸液侵蝕的棧板上或貯存容器內。棧板和貯存容器要具備收集廢酸液的功能,以避免廢酸液污染地面及土壤。民眾如果有回收方面的問題可洽詢資源回收專線0800-085717(諧音您幫我,清一清),將有專業人員提供回收相關的資訊與服務,只要大家動手勤做廢鉛蓄電池的回收,將能共同創造美好居住環境。

提供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基管會

電池保養小常識


1. 一般鉛蓄電池放置時會有自放電情形每日約0.02V也就是充飽電後約2-3個月即會產生所謂過放電(電壓低於10.5V)!所以如放置不用每2-3個月至少需充電一次。正常電壓應保持在12.5~12.9之間!若低於12.2V車輛即有可能無法啟動!

2.裝於車輛之電池因正負極搭接,自放電情形會更加嚴重!如長期不使用車輛應將負極端子線拔除或定期將電池充電!

3.充電器基本分為全自動及手動兩種

(1)手動充電器使用時應將電流(A)設定在電池容量(AH)1/10電流進行四小時充電!

(2)全自動型充至燈號變為飽電燈即可!若為手動充電器應注意過充電亦會導致電池損壞!

4.全自動充電器為先均充電(15.5V)飽電後改為浮充(13.2V)

5.可保養型電池應定期檢查水量是否足夠,若水量不足應補充蒸餾水!若未測定直接添加稀硫酸液導致比重過高亦會造成電池損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