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9日 星期六

電池保養小常識


1. 一般鉛蓄電池放置時會有自放電情形每日約0.02V也就是充飽電後約2-3個月即會產生所謂過放電(電壓低於10.5V)!所以如放置不用每2-3個月至少需充電一次。正常電壓應保持在12.5~12.9之間!若低於12.2V車輛即有可能無法啟動!

2.裝於車輛之電池因正負極搭接,自放電情形會更加嚴重!如長期不使用車輛應將負極端子線拔除或定期將電池充電!

3.充電器基本分為全自動及手動兩種

(1)手動充電器使用時應將電流(A)設定在電池容量(AH)1/10電流進行四小時充電!

(2)全自動型充至燈號變為飽電燈即可!若為手動充電器應注意過充電亦會導致電池損壞!

4.全自動充電器為先均充電(15.5V)飽電後改為浮充(13.2V)

5.可保養型電池應定期檢查水量是否足夠,若水量不足應補充蒸餾水!若未測定直接添加稀硫酸液導致比重過高亦會造成電池損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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